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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教育局2016内江中考方案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内江市教育局 2016-4-14 22:30:14

各县(区)招委、教育(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内江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内江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内江市2016年中考报名库

  3.内江市2016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

  生计划分配到校情况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4.内江市2016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内江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内 江 市 教 育 局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内江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我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合并进行,为做好中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定,且评定等级为C等及以上的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办法按内教基〔2005〕59号文件执行);

  (3)报考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达B等及以上;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凡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者;

  (3)在报考中违纪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且还在处罚期内者;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者。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1日-13日。

  (2)地点:本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报考。外市户籍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学生,可回户籍地报考,也可在本市报考;本辖区内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网上报名相关事宜,社会考生须持学历和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社事)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认可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参与报名。

  (三)办理报名及信息报送

  2016年我市首次实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方式。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内江市中考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6.139.188/zk2016.aspx)进行网上报名;社会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社事)局指定地点审核资格后,自行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报名信息采集与报名号编排等有关要求,按照《内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中考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县(区)于4月28日前将复核无误的报名信息库(附件1)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命题、制卷

  为确保试卷的质量和试题安全,市教育局按教育统考要求,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卷。文化考试学科考试说明由市教科所负责制定,体考和实验操作考试说明分别由体卫艺科、市教仪站负责制定,将另行发文通知。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组考形式

  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及实验操作共11科。

  文化学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语文、数学、英语分科制卷和考试,综合学科均分科编排试题并同堂合考。物理和化学学科简称“理化综合”,政治和历史学科简称“政史综合”,2017届生物和地理学科简称“17届生地综合”。文化考试除生物、地理外,其余学科均分A、B卷制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只用A卷成绩);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科、市教仪站负责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考试类别及分值设定

  

科目 分值 初中毕业会考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
A卷 B卷 A卷成绩 A卷百分比+B卷成绩 A卷成绩
语文 100 60 100 100*70%+60=130 100
数学 100 60 100 100*70%+60=130 100
英语 100 60 100 100*70%+60=130 100
物理 100 35 100 100*35%+35=70 100
化学 100 30 100 100*30%+30=60 100
政治 100 30 100 100*30%+30=60 100
历史 100 30 100 100*30%+30=60 100
生物 100 100 100*35%=35  
地理 100 100 100*35%=35  
体育 40 40 40  
实验 20 20 20  
合 计 960分 770分 700分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的主要依据。文考各科分值为100分,体育为40分,实验操作为20分,总分960分,均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文化考试学科80分及以上为优秀(A等),70~79分为良好(B等),60~69分为合格(C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D等),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按相关要求确定。初2016届生物和地理学科以初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初2017届生物、地理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初二进行,其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2017年中考总分。对综合素质考核和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补考工作由县区教育局或学校自行组织)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颁发初中毕业证。

  2.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各科折合后的总分为770分, 2016届的生物、地理成绩由市教育局在2015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库中提取。因故未能参加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的考生(含市外考生),应参加初2017届生物、地理学科毕业考试。已参加的应届毕业考生,不得再参加生地考试。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核考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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